一级政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是一个?非常恶劣的示范,拒不执行政府紧急

  更新时间:2026-01-18 16:48   来源:牛马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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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是拉扯了20多年当然是对营商环境本身的败坏给地方营商环境留住颜面

<p class="f_center"><br></p> <p id="48HE8U47">图(为朔州!市政府</p> <p id="48G6C2NS">“若不执行判决,将对市长吴秀玲执行每日罚款50元的处罚,并将市政府列入失信名单”,据南方周末报道,山西省朔州市政府因建设需要与某公司协商换地,但一直没有兑现“再找一块地”的承诺而被告上法庭,接连败诉却拒绝执行。忻州中院向朔州市政府发送预处罚通知书,明示将对市长采取加处罚款措施,被执行方市政府则回函“警告”,称该院的执行决定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p> <p id="48G6C2NT">如此硬气的法院执行手段难得一见,特别是针对一级地方政府的正面硬撼。当然可能也因为是行政诉讼需要案件异地管辖,公众才有机会看到这个异地中院对邻近地方市政府的鲜明态度。</p> <p id="48G6C2NU">案情并不复杂,硬是拉扯了20多年。市政府答应得好好的置换方案却历经数任市长最终流产,更荒唐的是,在一审尚未开庭时,彼时曾经承诺置换的地块却被政府卖掉。案件几经司法审理,几级法院的专业判断并非不够明确,政府是具有公信力的行政主体,答应了的地要补偿,造成的损失也要补偿。</p> <p id="48G6C2NV">诉讼拉锯过程中当然各方都有各自的理由,但经过法院审理后给出的司法判断应当得到最起码的尊重。国家司法对于拒不执行司法判决、裁判,有一整套完备的制度工具。</p> <p class="f_center"><br></p> <p id="48HE8U49"></p> <p id="48HE8U4A">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p> <p id="48G6C2O0">法律层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个人或单位有明确的罚则对应。被法院明确“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地方政府的执拗不仅是针对个案,更应视为对整体司法权威的轻视。</p> <p id="48G6C2O1">行政诉讼法明确,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除了对负责人进行罚款,有关案件的执行情况可以向监察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司法建议,还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么看来,忻州中院对朔州市长的罚款措施,以及将市政府“拉黑”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祭起来的都只是相对轻微的手段。</p> <p id="48G6C2O2">一桩行政诉讼难以执行,不但折损了司法权威,还暴露出当地法治环境堪忧。法治是最大的营商环境,政府部门无法遵奉行政法治理念,对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诉求不能有效保障,当然是对营商环境本身的败坏。但反过来看,一级法院能通过司法手段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政机关表明态度,也是在守护最值得珍视的那一条底线。</p> <p id="48G6C2O3">究竟是谁在败坏地方治理的水准,谁在影响地方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政府守信、守法,就是营商环境的最好广告。哪怕是20年前政府的承诺,新官也绝对不能不理旧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明确,官员对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应给予多种党纪处分。</p> <p id="48G6C2O4">如果说政府失信是在给地方营商环境扣分,那么司法守正则可以给地方法治加分,给地方营商环境留住颜面。能够硬撼拒绝执行生效判决的地方政府,司法是在为社会守护法治,也是在维护营商环境底线。</p> <p id="48HE8U4B">相关报道:</p> <p id="48HE8U4C"></p> <p id="48HE8U4D"><b>20年未兑现的承诺:一场土地纠纷拉锯战背后的营商环境之问</b></p> <p id="48HE8U4E">“朔州市政府到底什么时候能执⾏山西省高院的裁定?”近日,一场关于行政诉讼的“斗法”,引发社会关注。据《南方周末》报道,2003年,溢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源居”)在山西朔州受让⼀宗土地,打算开发。溢源居启动施工之后的2006年,朔州市政府因建设需要,与溢源居公司协商换地,后者同意。但市政府使用那块土地后,一直没有兑现“再找一块地”的承诺。</p> <p id="48HE8U4F">2020年10月,溢源居将朔州市政府起诉⾄忻州市中级⼈民法院,此后历经忻州市中院一审和山西省高院二审,两审法院均判令朔州市政府按协议解决问题。然而,法院执行了3年仍没有下文。2025年9月,忻州中院向朔州市政府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一次性解决问题,然而后者的反应出人意料: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去北京培训学习了,待分管副市长学习归来再研究处理。</p> <p id="48HE8U4G">至今,这起源于一块地的纠纷,就这么在无止无休的拉锯战中延宕20多年。</p> <p id="48HE8U4H">梳理事情原委,其实并不复杂。朔州市政府当年既然承诺协商换地,就理应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并及时履行承诺。而此后其在庭审中所说的“未实现是因为国家没有置换土地的法律规定”“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因此需要审慎处理”云云,并不能掩盖一个基本事实:20多年来,当地并没有为兑现诺言推出实质性举措,没有给合法受让土地的溢源居一个最基本的交代。</p> <p class="f_center"><br><br></p> <p id="48HE8U4J">溢源居公司在2003年拍得的35亩土地 图片来源:南方周末</p> <p id="48HE8U4K">“我们跟这⼀任市长反映得差不多了,解决⽅案还没落地,新市长上任了。所有的流程又要重新走⼀遍,就这么耽误了十几年。”代入溢源居的视角,不难感受到遭遇不公后、还要历经二十余年奔波维权的无力感。企业当年受让这块土地,原本就是为了开发建设,如今置换失败,他们不仅颗粒无收,付出难以估量的机会成本,还要在无尽的行政诉讼拉锯战中徒然消耗。如此“有去无回”、言而无信的营商环境,又怎能不让投资者心寒?</p> <p id="48HE8U4L">当判决悬空,正义便跛足而行。也许在朔州市政府看来,信守当年承诺面临着历史源流、价格变动等诸多现实困难。一味推脱延宕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应有态度,执行法律判决,想方设法破解现实困难、出面协商解决,尽量给涉事企业一个满意的补偿方案,既是对法治尊严的必要维护,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p> <p id="48HE8U4M"></p> <p id="48HE8U4N">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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